去年一审输了-二审结果刚出来-发回一审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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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去年6月份申请劳动仲裁,现在过去有8个多月了,中间经历了不少事情,虽然说现在还没有最终的结果,但也简单的给大家说一下吧,也许刚好有吧友想了解一下。
目前整个过程:
1、我申请劳动仲裁(赢了,公司需要补偿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损失,补缴各项社保);
2、公司不服向中院起诉撤销仲裁结果(因为公司还同时向初级法院起诉了,中院便驳回起诉,让一审合并处理);
3、公司同时向初级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一审(公司赢了,判无需补偿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损失);
4、公司向劳动仲裁提起仲裁,要求我返还社保补贴(公司赢了,判我需要返还社保补贴);
5、我不服一审结果向中院提起上诉,也就是二审(结果刚刚出来,二审认定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6、我不服仲裁结果向初级法院起诉(目前还没有立案)
7、我向社保局投诉追缴各项社会保险
这就是目前的一个整个的过程,全程都是我自己参与,只是偶尔有不太懂的地方找了相关人员咨询了一下。总体你要觉得麻烦吧,我感觉还好,没有那么麻烦,也就是刚开始仲裁的时候准备证据浪费点时间,后来都比较快了。内容都差不多。友情提示一下,如果准备打这种劳动官司的话,家里一定准备台打印机,太多东西需要打。
这8个多月,我也总结了一些新的内容,给大家说一下:
1、如果事实非常明显的仲裁请求,劳动仲裁大概率的情况下会支持,但是一旦是一些证据不太好收集的仲裁请求,基本都不会支持,比如加班费。
2、一裁两审中,相对黑暗的地方在一审这个地方,因为仲裁结果基本无关痛痒,反正都是可以起诉的,而一审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就代表了二审的结果,除非你有新的证据。所以公司一般都会把钱多花一些在一审上。就比如我这个案子,后来一个同事就告诉我,公司通过一个客户的关系找了中检法的人在一审中使了劲。
3、如果因为公司过失导致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比如说公司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胁迫你做一些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么你在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和劳动仲裁申请书上都要写上去,千万不要认为未缴纳社保这个最明显最有效就只写这一个,我就是吃了这个的亏。结果公司一审的时候就找了几个在职员工做伪证,又拿出历年的工资表,这个工资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反正是没见过,因为从来也没发过工资表,上面也没有员工的签字。然后又有十几个员工联名签字证明入职时就都是自愿放弃社保,自愿拿社保补贴。这纯属是扯蛋。但是法官相信了,所以我一审输了。这就是所谓的法官的自由量裁权,虽然证据没有当事人签字,虽然证人存在历害关系,但是我就是觉得可信。一审结果出来,真的发现好黑暗。
4、二审的时候,我找出很多他们证据中自相矛盾和有问题的地方,这应该是发回重审的原因。但是一审会不会维持原判还很难说。
5、再来说说追缴社保,社保局也是够呛,只会踢皮球,我去找劳动检查大队,他让我去找追缴部门,我去找追缴部门,他让我去找税务部门,我去找税务部门,他又让我去找劳动检查大队。后来我就直接拿着仲裁结果和一审结果在柜台取号,办事员也不知道怎么办,我就让他让他们主任来处理,总算是又进行了一步,让我写了情况说明,复印了劳动仲裁书,让我回去等消息。大约20天的样子,公司那边有人和我联系,说快递给我一份办理社保的文件让我签字,结果拿过来一看,上面的工资标准根本不对,我就又到社保局去问,结果告诉我这个工资需要我和公司沟通,他们社保局不问,TDY的,于是社保这块又停了。
6、从我的这个案子来看,从开始到结束估计需要2年或者再多一些的时间,很多人可能就会认为这会浪费太多精力了,其实可能因人而异,我并没有觉得浪费多少精力,反而感觉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只有前面准备东西麻烦一点,后面你该干嘛干嘛,通知你出庭的时候,你可能就得请假出个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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