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12月底截止申领的一些规则!
只要是让你充钱的100%都是骗子,切记不要充1分钱!
申领对象
第一类对象: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间为2月到11月的)
第二类对象: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市区,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失业人员中,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也就是说
如果你的失业金已经领完了
但是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
或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
还可以申请这笔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
第一类对象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720元/月;第二类对象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360元/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或转出)。
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
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
以及其他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或公众号。
1、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申领”。
2、进入“失业待遇申领”页面后,选择待遇后点击“去申领”,仔细阅读“申领须知”,待弹出页面读秒结束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同意并接受以上条款”前面的点选按钮后,点击同意按钮。“基本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系统自动显示,认真核对信息,点击“申请”按钮,完成申请。
线下办理 也可本人携带shen/份证或社保卡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人社所窗口申请